关于开展2019年上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
必赢教师:
需要参加助教制的老师,请于3月1日前将2019年上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nzili@xidian.edu.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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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5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67号)精神,培养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规范青年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与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上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新入职教师(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者)均应纳入青年教师助教制的培养对象。
二、助教职责及考核方式
1.助教工作一般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承担不低于16学时的一门课程(含实验课)指导工作。
2.助教教师应全程听课,学习教学方法和技巧,做好教学实时记录,协助主讲教师建设MOOC课程,认真填写《助教工作记录》,同时撰写《课程教案》,按照助教岗位职责完成教辅工作。
3.助教教师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学团队,认真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学校将委派专家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在岗不能评为优秀,抽查两次不在岗视为不合格。学期第18周,助教教师向学院提交《助教工作记录》和《课程教案》,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予以通报。原则上学期初未申报参加助教的教师,期末将不予以审核。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优秀。
2.指导教师应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认真指导青年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四、其他事宜
1.各学院须按照文件要求,明确指导教师岗位职责,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并将指导教师及其课程信息发布至学院网站,供青年助教教师查看及选择。
2.各学院须加强助教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控。助教请假须提前一天经主讲教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指导教师因故停课、调课等情况,助教须及时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3.各学院于3月1日前,将2019年上学期青年教师助教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吕锦程,邮箱:jclv@xidian.edu.cn,电话:81891792。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