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信网研究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学信网)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补录对象
学籍在校的全体研究生。
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信息项请参考附件1进行填写。填写常见问题请参见附件5.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请有需要补录信息的同学,于2月26日前,在附件2中填写个人信息并核对后,汇总到班长处。
如在校期间发生变化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请及时联系班长进行信息更新。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附件4:《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5:填表常见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