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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更高远的历史站位、更宽广的国际视野、更深邃的战略眼光超前谋划布局民办教育,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经研究决定,现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地区、学校)专家资源和学科专业优势,推荐民办教育协同发展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良好的专业水平,熟悉民办教育发展,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从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党建思政、宏观经济、法律政策、金融财务、综合管理、教育教学、评估评价、国际交流、信息技术等。

(四)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参与相关工作,通过定期研讨、专项研究、集中调研等方式开展项目合作。

二、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地区、学校)推荐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综合考虑所推荐专家的专业、行业背景,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教育领域与其他领域统筹。同一位专家只需通过一个途径推荐,避免重复报送。

(三)各单位(地区、学校)要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在考察专业水平的同时,特别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个人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报送办法

请各位老师填写附件12(推荐专家信息表、推荐专家汇总表),并于20181031日(周三)1200前报送至学院,将电子版发送至15771713861@163.com邮箱。


联系电话:孔老师 88202253


附件:1.推荐专家汇总表

2.推荐专家信息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