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认定与选派工作的通知
请申请挂职锻炼和认定挂职锻炼的老师于5月14日18:00前分别填写挂职锻炼申请表(申请)、鉴定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只需发送电子版),将纸质版材料送至西大楼三区1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duan@xidian.edu.cn,邮件题目请注明姓名+挂职锻炼申请或挂职锻炼认定,联系电话:段小乐8820225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研究机构、企业挂职锻炼的规定》(西电人〔2015〕77号),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年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认定与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认定和选派
(一)认定范围和形式
本次挂职锻炼成果认定范围为:经学校审批派出,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挂职期满的教师。
挂职锻炼认定以个人汇报的形式开展,汇报内容包括挂职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效。
(二)选派指标和要求
2018年计划选派30人前往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进行挂职锻炼。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的分布情况,结合各单位实际,对选派指标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选派具体要求如下:
1.挂职单位主要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的国家大中型重点企业和国内知名科研院所。
2.选派人员原则上应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研究方向与挂职期间从事工作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3.挂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如因工作需要,经学院与挂职单位同意,可延长6个月,挂职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
4.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3。
二、工作具体安排
(一)个人申请
对于申请认定的教师,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附件2),同时提交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对于申请挂职的教师,根据本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时间安排,结合研究方向,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联系拟挂职单位,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
对于申请认定的教师,单位对申请人员填报的鉴定表和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申请挂职的教师,单位按照本年度分配指标,结合教师申请挂职单位层次和研究方向择优遴选。单位统一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认定与选派人员汇总表》(附件4)报学校审批。鉴定表、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18日18:00前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wpy@xidian.edu.cn。
(三)学校审批和公示
对于申请认定的教师,学校统一组织挂职锻炼教师汇报答辩,由专家认定其在科技创新、服务区域经济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具体汇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于申请挂职的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批。
学校对通过认定和选派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行文公布认定与选派人员名单。
(四)组织实施
对于通过认定的教师,挂职锻炼在职称评审中可替代一年出国经历;对于通过选派审批的教师,各单位与挂职单位、选派人员三方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挂职锻炼协议》(附件5),报学校人事处备案,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联系地址:南校区办公楼Ⅰ区413室岗位聘用科
联系电话:81891779
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
附件1 2018年度教师挂职锻炼选派名额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