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升我校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学校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支持项目”,对出国(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的研究生提供资助,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此资助管理办法:
一、资助对象及原则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2.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3.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紧密相关;
4.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应以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5.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论文被会议接收,申请人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或邀请函;
6. 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二、资助办法
1.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受资助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及住宿费等必需费用;
2. 资助额度每人次不超过1万元;
3. 资助经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报实销。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 申请人接到会议邀请函后,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会议邀请函、论文复印件、会议日程安排表等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最后一周提交学院;
2. 各位同学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中旬(10-20号)的工作日,将上述材料交西大楼3区106刘老师处;2018年3月批次请于3月30日(含)前交学院。
3. 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提交的名单,确定资助名单及资助额度,予以公示;
4. 公示后一周内,由研究生院安排受资助学生进行一次公开英文学术报告;
5. 会议结束后两周内,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培养办107办公室提交《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及参会现场照片(研究生本人在会场内的照片,附文末)、机票及其发票、注册费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总结提交并通过审核后,研究生院开具允许报销凭证;
6. 研究生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准备好相关票据,并填写《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自行下载)、《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差旅费报销单》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费用报销清单》(两个表格财务处网站自行下载,请注意使用最新版),带允许报销凭证和上述材料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