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春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的通知
各位博士生:
研究生院已启动2018年春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各位博士积极申报,并按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
请于4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证明材料)交至西大楼三区贠琳红处,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以姓名+学号命名压缩打包发至电子邮箱:lhyun@xidian.edu.cn。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电研〔2014〕10号)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8年春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14级秋季和2015级春季普通招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2014级秋季和2015级春季硕博连读研究生(仅限硕士入学时间为2012年)。
二、资助标准和时间
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600元,资助时间从2018年3月起,其中,2014级秋季博士研究生最长资助时间不超过6个月,2015级春季博士研究生最长资助时间不超过12个月。申请者如在资助期内申请博士学位,资助时间则从2018年3月起至博士学位论文提交的次月止。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成绩单和中期考核报告表与其他证明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研究成果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提交内容
1.纸质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七份(一份原件,其余可用复印件),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
(3)成绩单、中期考核报告表(可用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和录用通知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要和申请表装订在一起,请务必另行装订)一份。
2.电子材料
与纸质版一致的《申请表》和《汇总表》。
申请者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发至电子邮箱:qyxia@mail.xidian.edu.cn。
(二)提交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2018年4月5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五、相关说明
(一)本资助旨在资助第四年优秀的在学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直接攻博研究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二)本资助旨在支持博士研究生潜心研究,多出优秀成果,申请2018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三)本资助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没有达到要求者请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夏群友
联系电话:88202854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