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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卓越班第二次分流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精神,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升级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本字〔2021〕109号),72886必赢欢迎光临开展2019级卓越班第二次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分流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光暐  丁金闪

组 员:刘建锋  李  龙  姜  文  初秀琴  杨  熙  方  心

高兴东  韩  旭

秘 书:李雨烟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学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学生不列入排名),按照本年度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推免名额确定进入卓越班一贯制培养的学生,其他学生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四、分流去向

分流退出的学生分流不分班,仍在卓越班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第4学年学业,符合毕业、授位条件者颁发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不再进行六年一贯制培养;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不列入本硕六年一贯制培养计划,不予安排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

五、综合评价细则

(1)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2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0分,“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经认定后加分10分。

(2)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等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课程成绩构成,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课程列表见附件1。

(3)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科竞赛突出贡献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8号进行认定;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六、时间安排

七、材料提交

6月20日17:00前,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附件3)提交至南校区图书馆B区438本科教学办公室;其他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综合素质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南校区图书馆B区438本科教学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81891663-204


附件:1.学业成绩认定课程列表(更新)

2.综合素质能力认定细则

3.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



72886必赢欢迎光临

202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