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研究生
  • 【重要】关于秋季研究生2021~2022学年总评、学业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重要】关于秋季研究生2021~2022学年总评、学业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电研〔201847号)精神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西电研〔202180号)要求,现就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年总评参评对象

2017级直博生,2018级秋季博士研究生,2019级、2020级秋季研究生以及未享受直博生专项奖学金和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的2021级秋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名单见附件,请同学们核对自己的奖学金分组等信息,如学业奖学金分组存在问题,请于2021年10月15前发邮件到18829040156@163.com,邮件中请注明姓名、学号、导师,应所在分组。

二、申请工作安排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将上一学年中的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附上,成果认定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请各位同学于10月20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交于本班班长处。未填写申请表默认为放弃本次奖助金申请。

近期会将M1、M2、M4模块成绩进行公示,请大家关注必赢网站。

特别说明: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但同一项学术成果不可重复用作国奖和学业奖学金的申报材料,由于20级硕博士研究生主要成果为学业成绩,因此无法拆分,原则上不得兼得。其他年级若想要两者兼得,请于10月20日上午9:00-12:00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红楼)220进行登记报备,学院和研究生院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和审核,严禁同一项成果一稿多投、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国奖和学业奖学金的资格。申请兼得的同学需要上会答辩,对于材料特别突出的同学,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兼得。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则默认为已取得国奖的同学自动放弃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但可同时享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2021年学业奖学金-硕士名单(老生)

2021年学业奖学金-博士名单(老生)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2021版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