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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2019级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落实“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大会精神,加快人才培养模式升级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卓越班学生分流实施办法(试行)》(本字〔2021109号),72886必赢欢迎光临特制订2019级卓越班第一次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分流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以学业成绩为主,综合考核学生的沟通协作、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光暐  梁继民

组 员:邓    刘建锋  姜  文  焦永昌  洪  涛  方  心

高兴东  韩  旭 

秘 书:李雨烟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请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2)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5分或必修课程存在不合格者退出卓越班一贯制培养计划。

四、分流去向

经过分流退出计划的学生转入卓越班所在专业的普通班学习。

五、分流后学分认定

卓越班学生分流进入普通班后,需登录教务系统申请课程置换。已修课程按课程性质和课程内容认定为普通班相应课程,如无相应课程则由学院统一考量认定为学院选修课程(暂定)。

六、综合评价细则

1)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20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和“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满分10分,“学科竞赛突出贡献”加分10分。

2)学业成绩由必修课等体现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课程成绩构成,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Σ(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3)综合素质能力认定范围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强型课程、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社会服务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以及充分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1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学科竞赛突出贡献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已纳入“学科竞赛突出贡献”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七、学业成绩认定和考核列表

学业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7月624:00,因特殊原因成绩未及时上传的科目不纳入成绩计算。课程列表见附件2

八、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方式

学院将组织专家按照综合评价细则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能力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打分。

九、时间安排


十、材料提交

62917:00,自愿申请分流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提交至南校区图书馆B438本科教学办公室,承诺书见附件3;其他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将综合素质材料提交至南校区图书馆B438本科教学办公室。

学院咨询电话:81891663-204


附件:

1.《综合素质能力认定细则》

2.《学业成绩认定课程列表》

3.《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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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25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