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2016级)毕业设计(论文)院级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本次实际抽查盲审论文共计106份,经学院盲审专家组评议,给予以下结论(见附件)。
评审结论为“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 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参加正常答辩,同时参加由院系组织的复审答辩,复审答辩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2. “重做”的论文,将推迟至7月底前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答辩。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班,请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4.《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评审结论为“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 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参加正常答辩,同时参加由院系组织的复审答辩,复审答辩具体事项后续通知。
2. “重做”的论文,将推迟至7月底前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答辩。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班,请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4.《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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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