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6月19日(本周三)下午3:30在北校区主楼201报告厅,召开今年职称评审政策和流程说明会,请有意愿的老师按时参加。
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日程安排如下,请您根据截止时间抓紧填报。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您可加入QQ群(19年职称评审&数据填报问题群),群聊号码:519797743。
(一)6月15日~6月19日 个人申报
申报者登录系统,按提示操作步骤进行个人报名;完成报名之后,在“个人数据中心”模块修改、完善个人相应数据。
(二)6月20日~6月22日 数据真实性审核
教师个人填报完成后,学院及职能部门在“个人数据中心”管理员模块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审核未通过的条目,审核单位应及时告知申报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各单位应在6月22日24:00前完成所有数据问题的审核。
(三)6月23日~24日 个人提交
申报者登录系统,按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数据同步,需进行同行专家鉴定的申报者按要求上传代表作,并于6月24日24:00前提交。
(四)6月25日~6月27日 材料审核
1.各学院在职称评审系统的“材料审核”模块对数据有效性进行审核。
2.申报者在系统下载与申报系列相应的《审核表》,对照业绩标准逐项核实,在《审核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并于6月27日18:00前将《审核表》和相应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3.各学院在系统生成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评审表》(须A4正反面打印),同时在系统下载《汇总表》,按申报级别与类型分别填写,破格申报、引进人才和讲课竞赛等信息需在备注栏中注明。请各学院将《评审表》、《审核表》、《汇总表》,以及附件材料于6月28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持人事处开具的缴费单至计划财务处缴费。
(五)6月28日~7月11日 同行专家鉴定
同行专家鉴定在网上进行。专任教师系列副高职称同行专家鉴定由学院组织,专任教师系列正高职称和其他系列高级职称同行专家鉴定由学校组织。
送审部门认真审核鉴定材料真实性,并审核鉴定材料是否进行匿名处理。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进行送审,于7月11日18:00前在系统中打印《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汇总表》,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同行专家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通过2018年同行专家鉴定者,可不参加本年度同行专家鉴定。
(六)7月12日~7月15日材料公示及复审
1.学校对通过外审的高级职称申报者材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公示结束后,各单位前往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专任教师系列附件材料。
2.学校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七)8月27日~9月6日学院组织推荐评审、公示
1.各学院组织专任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按不超过学校下拨的指标数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审。
2.各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对专任教师系列推荐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投票数超过2/3者方可提交学校。
3.各学院对推荐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4.各学院于9月6日18:00前将《评审结果备案表》、通过专任教师系列推荐评审人员的《评审表》及其附件材料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评审表》须A4正反面打印。
(八)9月9日~9月20日学校/学部组织评审、公示
1.学校/学部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组织各系列职称评审。
2.学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
3.学校召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委员会,审议本年度职称评审结果。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