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障细化评价 加强监督
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
西电新闻网讯 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则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2014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3个文件,对学位授予单位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4年10月,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和陕西省教育厅制定出台《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并首次启动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西电2013年度授予学位的80篇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被抽检,抽检反馈结果中有2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形势十分严峻,这对学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在2015年3月底召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学校作出了缓授6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议,同时针对陕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就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与监督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和指示,表明了学校狠抓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坚定决心。
逐步建立与完善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体系,始终是贯穿学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主线。2013年以来,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经过系统谋划与设计,初步构建了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研究生院通过健全保障,细化评价,加强监督,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具体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章程,健全保障,构建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组织保障体系
良好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是开展学位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2013年,研究生院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按《章程》规定完成了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新《章程》进一步明确了校院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对规范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和做好学位授予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性作用。2013年至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涉及学位学科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真正发挥了自身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审议和决策作用;截止2015年3月31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累计缓授博士学位1名、硕士学位35名,撤销已授硕士学位1名,打破了学位评定委员会单一作授位决议的程式化局面,在广大研究生中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同时对增强研究生的质量自律意识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组织保障体系,通过成立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时下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评估工作,其中重点通过加强研究生培养与教育的过程管理,监督和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大力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二、分类指导,多元评价,构建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内部评价体系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4年初联合发文要求各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制定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质量评价标准,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研究生院在充分调研相关高校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学科门类和学位类别进一步修订完善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并于2014年9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
较之以往,此次修订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质量评价标准具有以下显著特色:一是分类指导、多元评价。明确区分学科类别(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和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科学引导多元质量评价。二是尊重差异、体现特色。明确要求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研究成果基本要求,作为该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标准。三是强化质量、淡化数量。明确规定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发表论文总数量的要求。
目前,在研究生院的指导下,二级学院已初步完成13个一级学科(包含只有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9个一级学科(包含只有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级学科)以及18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和发表学术论文参考目录。在完成最后的校对审核工作后,将正式对外发布。研究生学位论文分类质量评价标准的制定,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价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供了多元标准和客观依据,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细化规范,加强监督,构建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内部监控体系
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做好过程监控工作,为了加强论文质量管理,研究生院在规范和强化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送审等环节的基础上,通过增设过程管理相关环节,细化过程管理相关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校内监控工作,争取把质量监督工作做在事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首先,学校全面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抽查评估工作,有效提升学位论文质量。2013年11月,研究生院首次启动博士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并加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力度,同时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抽查评估程序,细化抽查结果处理办法,为抽查评估工作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通过采取不授位或暂缓授位等方式,严格把控授位质量。其次,全面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2014年3月,研究生院启动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确立相似比参数指标,将权威机构提供的“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作为研究生授位的必要支撑材料之一,同时制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试行)》,为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提供可操作性处理办法,确保授位质量。最后,完善分流淘汰机制,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修订完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规定》,明确研究生毕业、结业、肄业相关条件和要求,进一步畅通分流渠道,加大对不合格研究生的淘汰力度,加快超年限研究生的学籍清理工作。截止2014年底,学校有11名2001~2004级博士研究生仅毕业未授位,6名博士研究生提出转硕士申请,80余名博士研究生将被清理学籍。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研究生院将以国家的博士学位论文和陕西省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在校内营造全方位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良好学术氛围,培育质量文化。改革的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硕士研究生的二级管理模式,指导督促二级学院制定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方案,通过召开研讨会等形式,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强化学院、导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使质量监督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加大对学位论文抽查评估相关政策和抽查结果处理的宣传力度,强化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的指导和监管职责,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三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校内抽查评估工作。加大抽查比例,细化抽查程序,严格抽查结果处理,建立导师问责制,完善预警机制。最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的资源配置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和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方法,制定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奖励办法,对抽检结果优秀的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体系的正面导向作用。综上所述,学校将通过全方位、多渠道采取措施,不断调动各级委员会、学院、导师和研究生等不同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上下配合、内外协调、积极有效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